上海:政企合力 多措并舉 積極助力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為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公務用車領域的推廣應用,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作用,通過深入調研、搭建平臺、宣傳引導、優化采購等方式,多措并舉、全力助推新能源汽車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范圍內推廣應用。
深入車企一線調研,精準把脈需求。赴多家汽車企業開展工作調研,深入了解企業在智能駕駛、AI技術研發及未來出行領域的創新成果,并就深化政企合作、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公務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進行深入交流。重點考察了車輛安全性能優化、充換電設施建設等關鍵環節,推動車企將部分產品研發與公務用車需求相結合。
搭建溝通交流平臺,促進政企協同。依托上海市機關事務工作協會,組織公務用車管理專題交流會,搭建車企與市、區兩級機關事業單位無障礙溝通交流平臺,圍繞政策解讀、基礎設施配套、車輛使用需求等議題展開研討。開展公務用車業務培訓,解讀新能源汽車采購及配套政策,積極推進公務用車優先選用新能源車型,為本單位購買適配車型打好基礎。此外,還建立了常態化聯絡機制,定期召開座談會,確保企業和市、區兩級機關事業單位的雙向互動及時反饋、高效解決。
強化宣傳引導力度,營造良好氛圍。積極推動黨政機關帶頭使用、多用新能源汽車,為踐行新發展理念作表率。聯合市財政部門落實關于在本市進一步推廣使用新能源車汽車的舉措。聯合機關、媒體、行業協會等多方力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引入新勢力品牌進入集中辦公點開展試乘試駕活動,讓機關干部零距離體驗新能源汽車的優勢。針對備受關注的小型客車車型,集中組織名優品牌開展展示活動,全方位比較各品牌特點,促進機關事業單位對新能源汽車的進一步了解與認識,在一定社會范圍內有效提升了認知度和接受度。
提升政府采購效能,發揮示范作用。在公務用車采購領域,明確要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車的采購比例,新增和更新公務用車時,除特殊職能需求或無適配車型外,原則上應當配備新能源汽車,年度采購占比應達到85%以上。2024年全市黨政機關購置公務用車共261輛(不含執法執勤用車),其中,新能源汽車222輛,占比85.1%。2025年對新能源類汽車實施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目前已有25個汽車品牌的新能源汽車進入政府采購框架協議,積極主動融合全國統一市場機制建設。
下一步,上海市管理局將繼續聚焦新能源汽車推廣中的難點堵點,完善政策體系,優化服務舉措,為全市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