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5年度高層次財會
人才素質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養-企業班)
選拔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國管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5年度高層次財會
人才素質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養-企業班)
選拔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國管辦發〔2025〕21號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辦公廳(室),有關中央管理在京企業辦公廳(室):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 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財政部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養-企業班)選拔培養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5〕28號)要求,我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不含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中央企業)2025年度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養-企業班)選拔培養的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在中央企業(含中央金融企業)擔任一級或二級企業分管財會部門的負責人(或同等級別職務)、財會部門負責人(含副職),擔任三級企業分管財會部門的負責人(或同等級別職務)。其中,一級企業可以放寬到財會部門下設處的負責人(含副職)。
(三)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較高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工作經驗,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
(五)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或達到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國家合格標準。
(六)年齡不超過45周歲(出生日期應為1980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體健康,具有充足時間和精力參加學習。
(七)獲得本人所在單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參加過財政部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的,不再參加選拔培養。
入選過國家級人才計劃任一子項目的,不再參加選拔。
最近5年內因會計工作違法、違紀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不得參加選拔。本人所在單位最近5年內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工作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不得參加選拔。
二、報名方式
申報人員按要求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模塊(務必先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會計職稱管理模塊信息維護),填寫《2025年度財政部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養-企業班)申請表》,“報名渠道-所屬部門或地區”請選擇“國管局-國管局財務管理司”。申報人員所在工作單位和一級主管單位應當對《申請表》進行審核,表中“單位推薦意見”一欄應當由所在工作單位加蓋公章、由一級主管單位財務部門或人事部門加蓋公章。申報人員將蓋章版《申請表》連同表中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上傳平臺。國管局財務管理司將按照報名條件進行審核。平臺開通報名時間為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三、考試安排
考試范圍包括企業會計準則、內部控制、財務管理等。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即在計算機上進行答題。考試時間為2025年9月13日(周六)上午8:30-12:00。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附件:財政部辦公廳 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財政部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養-企業班)選拔培養工作的通知
國管局辦公室
2025年7月31日
(聯系電話:010-62136921 010-62130021)